安徽金寨干部學院(中共金寨縣委黨校、安徽
紅色文化研究中心)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和人員編制規(guī)定
第一條 根據(jù)《干部教育培訓工作條例》、《中國共產黨黨校(行政學院)工作條例》和省委編辦《關于調整中共金寨縣委黨校(安徽金寨干部學院、安徽紅色文化研究中心)機構編制事項的批復》(皖編辦[2020]54號),制定本規(guī)定。
第二條 安徽金寨干部學院(中共金寨縣委黨校、安徽紅色文化研究中心)為六安市委直屬正處級公益一類事業(yè)單位,日常事務由金寨縣委負責。
第三條 安徽金寨干部學院(中共金寨縣委黨校、安徽
紅色文化研究中心)主要職責:
(一)對黨政領導干部、公務員、國有企業(yè)領導人員、事業(yè)單位領導人員、年輕干部、理論宣傳骨干、高層次人才、基層干部、黨員深入開展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主的馬克思主義理論教育,深入開展黨的基本理論教育、黨性教育、專業(yè)化能力培訓和知識培訓;
(二)加強馬克思主義基本理論研究,重點研究宣傳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
(三)承辦黨委和政府以及相關部門舉辦的專題研討班;
(四)負責金寨縣委黨校承擔的黨員干部教育培訓任務;
(五)開展重大理論和現(xiàn)實問題研究,承擔黨委和政府決策咨詢服務;
(六)開展安徽紅色文化研究(鄂豫皖革命歷史研究、大別山精神研究等),弘揚革命精神,傳承紅色基因;
(七)開展同省內外有關機構和組織的合作與交流;
(八)參與黨委關于學院(黨校)工作政策以及干部培訓計劃的制定工作;
(九)完成黨委和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第四條 安徽金寨干部學院 (中共金寨縣委黨校、安徽紅色文化研究中心)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學院(黨校)對外聯(lián)系宣傳和綜合協(xié)調工作,督促檢查院(校)委班子有關決定的貫徹落實工作;負責學院(黨校)綜合文字起草、檔案管理、會務、文秘、接待、信訪、考勤、值班、信息報送、保密等工作;負責學院(黨校)制度建設,制定學院(黨校)中長期發(fā)展規(guī)劃等;負責學院(黨校)大事記、工作通訊、年鑒的編寫等工作;協(xié)助學院(黨校)領導處理日常院(校)務工作。
(二)教務部。負責教學工作的綜合管理工作;負責課程體系的設計、課程的開發(fā)與應用工作;負責師資庫的建立和維護;負責擬訂和組織實施教師隊伍建設規(guī)劃,組織專職教師業(yè)務考評工作;負責教學活動監(jiān)督測評工作;負責縣內主題班和專題班的組織實施工作;負責各類培訓班次的教學檔案管理。
(三)教研部。負責馬克思列寧主義和黨的建設理論與實
踐、黨的歷史、新中國史、改革開放史、社會主義發(fā)展史、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fā)展觀和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等的教學研究和教學工作;負責黨的創(chuàng)新理論、哲學和社會科學教學研究和教學工作;負責現(xiàn)代科技、公共管理、社會建設、應急管理、法治建設、鄉(xiāng)村振興等教學研究和教學工作;負責國情教學研究和教學工作。
(四)科研部。負責學院(黨校)科研工作的組織與管理;負責社科資金項目的管理和申報工作;組織編寫有關教材、教學參考資料;編輯院(校)刊及有關刊物;負責高端智庫和決策咨詢具體工作;負責科研成果推廣運用工作;負責組織對外科研和學術交流工作。
(五)紅色文化和大別山精神研究室。負責安徽紅色文化研究、鄂豫皖革命歷史研究,大別山精神、淠史杭精神研究等工作;負責紅色文化研究成果開發(fā)利用、宣傳推廣、交流合作工作,深化金寨紅色文化的黨性教育功能。
(六)培訓部(外聯(lián)部)。負責縣內外教學培訓班的溝通協(xié)調工作;負責外訓班的組織實施工作,包括編制培訓計劃、課堂教學教師預約、現(xiàn)場教員安排調配、組織員分配、學員的思想政治和日常管理工作;負責對外培訓的市場開發(fā)和宣傳推廣工作。
(七)信息技術部。負責校園網的建設服務管理及信息發(fā)布工作;負責電教設備的維護和管理;負責收集本市、縣及大別山區(qū)經濟、政治、文化、社會、人文等方面的信息資料;負責信息資料的交流、信息技術應用推廣和培訓工作;負責教學科研軟件開發(fā)和信息技術保障工作;負責圖書室和電子閱覽室管理工作。
(八)后勤服務部。負責學院(黨校)基建,房屋和設備維護和維修,校產管理和使用工作;負責學院(黨校)場地、教室的管理和使用及各類會議和培訓班次的后勤服務保障工作;負責學院(黨校)衛(wèi)生健康、安全保衛(wèi)等工作;負責對托管企業(yè)的服務質量進行監(jiān)督管理和測評;負責學院(黨校)的各類財務和資產管理工作。
(九)機關黨委(人事部)。負責學院(黨校)紀檢監(jiān)察、組織、宣傳、統(tǒng)戰(zhàn)、群團、文明創(chuàng)建、雙擁、扶貧等工作,承擔黨風廉政教育和法治宣傳教育工作計劃的擬訂及組織實施工作;配合紀檢監(jiān)察部門開展工作;承擔黨員教育管理、黨員發(fā)展、組織生活和學院(黨校)中心組學習等具體工作;承擔機關人事管理、機構編制、教育培訓和隊伍建設等工作;負責學院(黨校)作風效能、教職工的管理、考核和考評等工作;參與學院(黨校)財務資產、基建維修、工程招投標的監(jiān)督工作。
第五條 核定安徽金寨干部學院(中共金寨縣委黨校、安徽紅色文化研究中心)財政全額撥款事業(yè)編制160名(從金寨縣事業(yè)編制總量內調劑)。
核定領導職數(shù)6名(1正5副),其中院(校)長由六安市委負責人兼任,第一副院(校)長由金寨縣委書記兼任,常務副院(校)長1名(正處級,主持學院、黨校日常工作),副院(校)長3名(副處級)。
核定科級領導職數(shù)29名,其中內設機構負責人正科級職數(shù)9名、副科級職數(shù)20名(其中辦公室和培訓部領導職數(shù)1正3副,其他內設機構領導職數(shù)均1正2副)。
第六條 工會及群團組織按上級有關規(guī)定設置。
第七條 本規(guī)定由市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其調整由市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guī)定程序辦理。
第八條 本規(guī)定自2020年12月20日起施行。